第八条 技术科职责
1.归口与供电部门进行业务联系,负责全厂电力供应的计划和分配;
2.对各单位办理停、送电事宜审核;
3.负责对各单位用电设施的管理、检修及用电安全进行指导及监督;
4.办理各单位用电设施的新装和增容的审批;负责工厂新建、改建、扩建供电设施项目及工程的线路调整等施工设计工作;
5.归口管理工厂变电室、箱式变压器、厂区供电主线路及其附属设施;
6.负责房屋建筑物内用电线路的管理;房屋建筑物进行大修时,应同步安排线路大修,并列支费用;
7.当房屋建筑物内线路(包括摩电角铁)不符合安全要求,经鉴定确需提前大修时,并负责支费用;
8.负责指导电机车间(变电室)、机械车间(维修)及时作好用电负荷添装改造后的技术资料修改工作;
9.负责工厂总电力平面图的修改归档工作。
10.根据工厂发展规划,结合现状进行电力总体设施及线路的布局、调整的规划。
第九条 生产安全科职责
1.组织、督促和参加供电设施的安全检查;
2.办理临时性用电的安全审核;负责审查有关单位同时进行设备或建筑设施检修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并实行监督和指导。
3.合理安排生产,尽可能均衡用电负荷
第十条 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厂区主干道路灯。
第十一条 电机车间(变电室)、机械车间(维修)职责
1.负责管理和维修工厂变电室、厂区内主干道路灯、供电主线路及其附属设施;
2.负责工厂供配电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全厂电力供应的计量分配收费工作;
3.负责无检修能力的非生产单位用电线路、设施的代维修工作;
4.对各单位办理停、送电工作;
5.监察全厂各用电设施及负荷变动情况,保证安全供电。
第十二条各用电单位职责
1.对本单位内部用电设施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2.做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工作,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
3.严格执行工厂调荷避峰措施,降低用电成本。
第十三条 全厂供电管理按线路分界点划分原则
1.高压供电的,进各车间的线路,以高压进线开关柜为界,由电机车间、机械车间负责管理,开关柜及以后的线路属用电单位管理;
2.低压供电的,以用户的用电设施的***连接点为分界点。连接点向电源侧为机械车间负责管理,连接点向负载侧为分厂或车间管理;
3.采用电缆直接供单台设备用电的,以变电室低压开关为分界点,开关下桩头开始包括电缆属用电单位管理。
第十四条 供电
1.工厂供电分低压供电和高压供电两种,在工厂受电电压正常的情况下,工厂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10%;、
2.由于基建、试验等原因需要临时性供电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写明使用原因、使用时间和安全措施,向技术科申请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供电完毕后立即拆除。临时线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基建施工按施工期限确定)。若超过一个月,须重新办理申请,使用期间,由用电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备查。
3.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必须装表计量交费,不得对外转供,也不得自行转让给其他用户。
|
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考证。
2、如本文涉及其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
【 返回列表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页 】 |
|
|
|
 |
《中工科技-灌装机网》客服热线: |
0571-28990953,28926072 |
|
《中工科技-灌装机网》客服QQ: |
189990251 |
您可以给我们留言,寻求帮助。
我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给您回复! |
 |
|
|
 |
|